江西财经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网球。
招生计划6个,根据考生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考生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需要,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网球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如考生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开展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考生须根据当地有关要求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
(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登录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网(http://zsjy.jxufe.cn/zs/),下载《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二)报名表(一式二份)和学校证明需经所在学校推荐签字盖章,连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后附姓名),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等级证书(http://slms.spo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2份)、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复印件(姓名处盖相关部门章),于2018年3月1日-3月15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见后)。
注:EMS邮寄单请拍照发我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ban@jxufe.edu.cn
(三)报考学生资格审查由学校纪委、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审核认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四)考生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备查。
四、专项测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根据《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实施方案》组织专项测试,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录取方式。
测试报到时间:3月31日9:00-11:30,同时测量身高
测试地点:江西财经大学
测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
五、录取原则
(一)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等称号之一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7]13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自行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下同),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运动技术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水平,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择优录取,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以上各类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五)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有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并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六)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填报金融学(CFA方向)、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金融学类(01含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类 [02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等五个专业(类)。
六、其他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二)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协议。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在比赛或测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或在过往有重大违反体育道德风尚行为的,经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网球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简章由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考试和录取须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路168号
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
邮 编:330013
咨询方式:
报名及录取: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791-8381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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