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现代科学精神、人文精神、法治精神和公共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行政职业道德,具备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管理能力以及调研、决策、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公共部门从事管理和服务的,并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行政管理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国内外行政管理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和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备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和社会分析等基本技能,具备公共管理的思维理解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等。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组织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演讲与辩论、行政管理社会调查、行政管理学年论文、行政管理专业实习、行政管理案例大赛、行政管理毕业设计(论文)、自主实践(含创新创业)等。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修业年限: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