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市场营销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人才,要求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备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企业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工作。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市场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数学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完善的人格;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国际营销惯例和规则,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掌握现代获取、分析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课程
宏(微)观经济学、经济法律通论、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信息技术与管理、市场营销学、消费行为学、产品市场化设计、现代物流学、市场调查时务、谈判与推销、广告策划、电子商务、高级市场营销等。
四、修业年限 3—6年(标准学制4年)
五、培养方式 按专业招生培养
六、毕业及学位要求
在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修得152学分。外语、体育、普通话等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28号
官方电话:0311-87665285,0311-8766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