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苏南、面向江苏、辐射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在“唱、奏、舞、教、研、创”等方面具备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及创新精神,能在中学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和研究的骨干教师。主要课程:乐学基础、声乐、钢琴、舞蹈、器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等。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也可在文艺团体、音乐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文化艺术类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