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码:110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北京市教委。
学校200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2002年被财政部、教育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八所优秀院校之一;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成为“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百所重点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验收,成为名符其实的全国示范性院校。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近三年来,多次获得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多项,排名居全国前列。
一、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均可住校学习)
六、男女比例:不限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九、考试与录取
1、报名办法:
(1)通过北京市2021年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2021年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考生报名需准备材料如下:
① 身份证原件;
② 普通高中生提供本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综合改革后)或会考成绩单(综合改革前),中职生提供含学生考试成绩的学生卡片;
③ 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将以上材料拍照(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放入同一个word文档中发到指定邮箱(zhaoshengban@bgy.edu.cn),注意word文档名称和邮件主题采用统一格式:考生报考第一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号。
2、招生计划
序号 | **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01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3 | 三年 |
02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22 | 三年 |
03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22 | 三年 |
04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2 | 三年 |
05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22 | 三年 |
06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3 | 三年 |
07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3 | 三年 |
08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2 | 三年 |
09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2 | 三年 |
1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22 | 三年 |
11 | 5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23 | 三年 |
12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23 | 三年 |
13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23 | 三年 |
14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23 | 三年 |
15 | 530701 | 电子商务 | 22 | 三年 |
16 | 500405 | 空中乘务 | 22 | 三年 |
17 | 580402 | 法律文秘 | 22 | 三年 |
18 | 540101 | 旅游管理 | 22 | 三年 |
19 | 440501 | 工程造价 | 23 | 三年 |
2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2 | 三年 |
21 | 4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23 | 三年 |
22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2 | 三年 |
23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2 | 三年 |
3、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参加面试后,可免试入学:
(1)政府奖学金(含宏志奖学金)获得者;
(2)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3)中职学生获得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或获得初级技能资格证书报考与技能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在区级(含)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综合改革后高中毕业生语、数、外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者;综合改革前高中毕业生语、数、外三科会考考试成绩3C及以上者;
(6)退役士兵;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8)取得美术专科(或本科)合格证的考生。
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发送证明材料时注明“申请免试入学”字样,面试结束,经学校免试专家组审核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生若被录取,考生本人获奖证书等书面免试材料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时间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4、笔试与面试:
(1)笔试:所有考生一律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评分方案确定。
(2)面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对报考考生进行远程微信视频面试,并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面试内容: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学习潜能等。
5、评分方案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30分和面试成绩70分构成,总分共计100分。
高中学生:笔试成绩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30分折算,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合格(或等级为C及以上)每科计10分;不合格或没有成绩每科计5分,面试成绩满分70分,总分共计100分。
中职学生:笔试成绩按照第四学期考试成绩中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任选三科成绩,满分30分折算,参考选取的三科考试成绩,每科考核为合格或60分以上者计10分,合格以下或低于60分每科计5分;面试成绩满分70分,总分共计100分。
6、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录取工作组和监察工作组共同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考生取得的实际成绩,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十、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成立监察组。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
十一、关于就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并与有关用人单位建立了良好、稳定、广泛的联系,每一名毕业生都可以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
十二、录取结果的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将在学校网站和北京考试院网站上同时公布,同时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学费标准: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900元/年。
十四、其它: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在校学习、就业等按统一文件规定执行,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等待遇。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服务。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
官方电话:010-51511538,010-5151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