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0〕478号)、《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保证2020年面向退役军人等八类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简介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四川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四川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眉山市东坡味道食品产业学院和东坡烹饪学院理事长单位、眉山市旅游酒店服务培训基地等。
三、学校全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五、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六、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8日14:00-17:00
审查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教学楼大厅。
所需材料:考生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免试申请表、申请免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
考试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内。
具体时间、地点以考生领取的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测试形式,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总分3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报考其他专业的各类人员采取职业适应性面试的形式,总分350分,面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社会热点、校园生活、职业倾向四个方面,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四)免试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8日到校资格审查时将免试申请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录取到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免试资格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0年12月5日起登陆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九、录取规则
(一)所有考生均按报考专业志愿,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剂录取到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如出现同分情况,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文化素质分数高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考题中职业倾向板块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间不平衡,在保证不突破学校总计划的基础上,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是否进行计划调剂。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及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扩招群体实际情况,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开展教学,推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各专业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代收书本费800元/年(毕业时按实际发放教材费用核算,多退少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录取新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高职扩招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三)招生咨询电话及传真:
028—38235459、38282113、38025825、38221260、38282112(传真)
(四)咨询QQ群:1057555433(眉职院扩招群)
(五)纪检监督电话:028--38025980
(六)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官方电话:028-38025825,028-3822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