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3779 办学层次:专科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河北省高职高专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90余项。
一、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二、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详见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http://hebgzdz.sjziei.com)。
三、录取
(1)对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则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3)免试录取考生执行2020年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
(4)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
(5)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院校;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6)各专业按有学考成绩考生和无学考成绩考生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7)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人(护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待定);住宿费:800元/学年/人。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 邮编:061001
联系电话:0317-5507819;55080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czyz1958@sina.com
备注:各单招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招生计划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官方电话:0317-5507819,0317-550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