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及计划
2.考试入围录用办法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建设的需要以及体育专项实测成绩,实行A、B、C三类分级管理,即:
A类: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将按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择优录取。
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将按不超过总计划数的30%择优录取。
C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占总计划数50%。
3.招生专业:田径(100米、200米、4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400米栏)项目仅限填报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其他项目仅限填报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相关比赛,考生还需符合参赛的报名条件(包括年龄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特别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比赛范围原则上适用附件1,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届定为2016年6月份后。
(2)考生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中田径项目与运动小项要严格对应。
(3)羽毛球项目A类报名标准:只招收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报考B、C类级别:①不招收已在中国羽毛球协会正式注册的运动员(15周岁生日前注册者除外);②团体比赛成绩只认可各省省运会团体赛冠军队主力队员,其余团体比赛项目均不认可。
(4)篮球项目不招收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
(5)足球项目考生还需符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颁布的本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大学超级组)的参赛资格。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网上报名(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报名。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2019年1月8-18日23:00止。
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先注册账号,再点击报名登录,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栏目点击进入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并确认志愿。
审核情况我校将通过系统信息进行发布,请及时注意查看。待审核通过后,再通过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缴费。
2.报名费网上缴费
报名费每人170元/项目,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并作为报名成功的凭证。考生须于2019年 3月9日12:00前登录阳光高考收费平台。
3.报名必备材料及要求(不必邮寄,报到时提供验证)
将网上填写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和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须经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需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
材料 3.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4.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页面打印),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材料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材料6.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须在测试期内有效);
材料 7.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认证证明(仅限篮球、足球、田径接力、游泳接力项目、羽毛球团体项目)
集体项目运动员报名应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参加省级及以上有效比赛时,作为主力上场队员比赛的证明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场上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所在队主教练或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证明模板见附件2)。
4.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其中,A类项目运动员要在2019年3月1-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定在2019年4月20-21日。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公布。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到的时间、地点及审核
1.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9年3月8日14:30-17:30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体育学院。
2.资格审查
参加测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须携带报名应备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包括: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有关资料原件),以及现场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照相并办理报考手续。
另: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 测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9-10日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体育学院。
我校将根据各项目的报名情况安排测试时间,具体报到验证、测试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2.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初审面试、专项技术测试,具体详见附件3《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
六、入围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
3.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获得我校认定为A类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2)获得我校认定为B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获得我校认定为C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建设需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B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华侨大学;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省市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华侨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标准按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关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8〕131号)的优秀运动员,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达我处(寒假期间不接受其他形式快递件,后果自负),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审核通过后回寄申请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十、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00-11:30),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1月8日-18日以及2月25日以后的上班时间),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有关信息敬请留意华侨大学相关网页:
http://zsc.hqu.edu.cn(招生处)
http://tyxy.hqu.edu.cn/(体育学院)
附件详见:http://zsc.hqu.edu.cn/info/1024/2627.htm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官方电话:0595-22695678,0595-2269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