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 艺术考生常见问题
1.报考湘南学院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凡经教育考试部门审核高考报名成功、并参加了各省高考的普通文理科、艺术类、职高类、体育类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志愿,我校目前招生门类有普通高考、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海外留学生等招生门类。
2.省外艺术类和省内艺术类的招生原则艺术类专业如何计算总分?
答: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①在湖南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考生,执行湖南统一划定的专业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②在学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③在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考生时,艺术专业成绩认可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在文化上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学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校考生源,在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可认可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在文化上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⑤ 2018年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计分方式按照云招院[2017]133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执行。
3.学校很多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请问在审阅考生档案时你们参照什么标准?
答: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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