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四年 | 6人 |
表演 (戏剧影视) | 本科 | 四年 | 5人 |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1-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入围资格线,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查看自主测试的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2020年春季招生我校自主测试办法予以调整。
◆对填报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春招志愿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入围资格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对填报我校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春招志愿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自主测试。由于疫情期间无法到校进行自主测试,故调整为以提交材料审核+网络视频测试的方式进行。该专业自主测试内容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成绩达到11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自主测试合格者。在自主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最终按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具体方式、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提交材料审核
1.考生参加公益活动相关材料,限三项以内,可提交文字和图片;
2.考生参加文艺活动相关材料,限三项以内,可提交文字和图片;
3.考生自我介绍,须录制视频,视频时长在2分钟以内;
4.考生专业展示视频材料:
①歌曲(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唱段均可);
②台词(故事、散文或寓言均可);
③形体(舞蹈、体操、武术或形体表演均可)。
上述三项展示,均须录制视频,每项时长在2分钟以内。
提交材料相关要求: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7: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一同发送至上戏招办邮箱(shxjzsb@126.com),邮件主题写明:2020年上海春招+表演(戏剧影视)+考生姓名。视频数据格式须为mov或mp4。所有视频材料中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不留刘海。
(二)网络视频测试
视频测试时间:3月21日13:30开始
1.自备项目测试
声乐、台词、形体展示。
2.命题测试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测试。
3.特长展示
艺术方面的特殊专长,舞蹈、歌唱和台词等与考试内容重复的不在其中。
4.面试
网络视频测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生须自备网络视频终端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手机均可),并须确保终端设备在本次校测期间可以正常工作(须特别注意摄像头和话筒功能以及性能)。
2.考生须确保本次校测期间的网络通畅,建议考生提前反复自行测试。
3.若考生使用手机进行本次视频测试,请务必将手机调为飞行模式(避免电话打入而影响考试),并连接上wifi,保持网络畅通。
4.考生须提前准备好适合本次视频测试的环境空间,建议综合考虑光照、回声等因素。
5.视频测试不允许考生化妆和戴美瞳,不允许穿演出服,需束发,不留刘海。
6.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本次视频测试各项要求进行准备、自查。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展示机会,若非校方导致的突发情况,一律不允重复展示。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单科合格线:填报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科目须达到110分及以上。填报表演(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100分及以上,且院校自主测试成绩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4)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110分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预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110分的基础上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
(5)3月23日,我校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公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自主测试合格名单,同时公布表演(戏剧影视)、戏剧影视文学两个专业的录取资格审核结果。
(6)3月24-30日,我校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ta.edu.cn/)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7)3月31日至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在网上确认专业信息。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8)4月3日起,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8307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莲花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昌林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虹桥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
官方电话:021-6248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