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工作,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要求,结合学院现状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在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并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731 招生代码:5779。
2.学校确认。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dynky.cn/,进入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及其它相关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再通过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确认和缴费的考生,学院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费。
所有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平行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其他专业。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应正常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避免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影响高职单招录取)。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打印《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3.资格审核。
(1).考生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信息。
(2).考生按学院通知时间,来校参加单招考试时,请携带《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进行资格审查。
(3).审查合格后,考生在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六、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详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1年3月26日 | 全天 | 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
2021年3月27日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2021年3月26日 | 14:00—18:00 | 综合测试(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评) |
2021年3月27日 | 14:00—18:00 | 综合测试(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特长测评) |
(二)考试地点
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特长测评。
免试生: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须正常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评。
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别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综合测评 | 特长测试 | 总分 |
普高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200分 | 500分 | |
中职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200分 | 500分 | |
特长类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200分 | 500分 |
(三)加分政策
我院对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单招总成绩加20分的照顾政策;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录取。符合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办法录取,即:按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30%加综合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专业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依次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到该专业。
2、对考生排序录取时,排序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文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总分。
3、对服从专业调剂和愿意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排定位次,由录取小组确定调剂录取专业。
4、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研究并公示后可调整类别和专业计划。
6、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时间满5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补录并公示。
8、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阳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5号
邮政编码:618500
招生咨询电话:0838—6532666、0838—6532669
纪检监督电话:0838—6532666
学院网址:http://www.dynk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