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 署,圆满完成今年我省高职扩招任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 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我院面向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 格审核合格的退伍军人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的考生进行考核招生,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以上类别考生具体招生专业为定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五、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29日
考试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新北川龙翔大道16号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采取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以 分组形式进行,面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50 分,满分350分。
考试内容:面试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面试主要考核自我介绍、语言表达能力、抗压性测试、专业兴趣、职业取向、文体特长等。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与本专业相关的已有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实践经验、动作反应能力、灵活性及工作态度品质等综合能力体能、综合服务能力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技能掌握情况。
六、成绩查询
12月5日起,凭身份证和姓名登录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opflying.com.cn/),查询成绩。
七、录取规则
(一)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院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按“职 业适应性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我院审核通过,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三)拟录取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四)体检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视力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八、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 2022年春季入学,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档案组建及管理由我院负责。我院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及《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装入档案。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我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对身体条件不适合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按我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我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我院规定执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北川龙翔大道16号绵阳飞行职业学院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九、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基本学制3年,弹性学制可延伸至5年,根据专业单独编班,学习形式采取线上线下、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和学时,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毕业标准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十、收费标准
学费 8000 元/年,其他费用按我院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 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仅可在此次学院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绵阳飞行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自觉遵守省、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规定,对考试期间不遵守、不配合防疫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绵阳飞行职业学院招生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北川龙翔大道16号
(三)咨询电话:0816-4553333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4718888
(五)学校网址:www.topfly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