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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0年05月25日 来源:志愿填报网

  一、学校全称: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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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扩招报名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

  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考生须填报我院志愿方才能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七、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我院的职业技能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需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时间: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

  文化素质测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方能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因疫情防控实际需要,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上测试方式,考生无需来校进行测试,免收报名测试费。

  1、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学校组织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以普通高中教科书为基础,结合高中阶段的学习要求及教育实际,侧重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道德素质、身心素质等(详见《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2、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学校组织成立职业技能测试专家组,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测试其基本技能。(详见《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3、测试时间

  2020年6月13日考生登录校考考试平台,进行线上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详见《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校考指引》)

  4、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3、免试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省合格线的前提下,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入学。考生5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中职毕业报名考生将预录取到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招生计划预录取。免试录取考生不得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若符合免试录取考生人数超过所报专业计划数的50%时,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预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由学院组织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预录取。

  4、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6、考生可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6月17日-19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九、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学费为工科3900元/年,文科3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如有变化,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1、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政策规定评选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其中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每生每年4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4、学校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按一、二、三等进行评比,标准每生每年400-1000元;实行家庭特殊困难学费减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勤工助学金)

  十、颁发证书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一、日程安排

  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

  2020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020年6月13日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020年6月15日在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020年6月16日将预录取名单上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2020年6月17日-19日考生须在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特别提醒: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十二、招生监督与违纪处理

  1、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从事命题、考核和监考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4、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学院举报电话:0551—66011875,举报邮箱:ahanjw@163.com;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三、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http://www.ahly.edu.cn

  学院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邮政编码:230011

  咨询电话:0551-65425666、65425688、65425668


校园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官方电话:0551-65425666,0551-6542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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