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38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系学院行政主管部门。学院主校区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用地面积约425亩,使用校舍建筑面积约160000㎡,教职工483人,招生专业27个,面向全国4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招收泰国留学生28人。
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9.10%、2016年99.08%、2017年99.06%。
第九条 办学成果: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高等教育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单位
★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理事单位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轨道交通专委会理事单位
★中国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
★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重庆高职教育国际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教育部交通运输示范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重庆市智慧交通、轨道交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缅甸仰光省智能交通人才培训基地
★泰国高铁技术留学生培养基地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备注:
1.各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cqgyzy.com)查询。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 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发放,中职类(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前在考点高校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50分 | 2018年3月17日至18日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文/理) | 150分 | |||
英语 | 150分 | |||
技术科目测试 | 信息技术 | 150分 |
(二)中职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两部分。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语文 | 1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数学 | 100分 | |||
英语 | 100分 | |||
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综合理论 | 200分 | 2018年3月17日下午 (详见准考证) |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
专业技能 | 250分 | 2018年3月24日至25日 (详见准考证) |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
第十七条 免试条件:
(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于2018年4月(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本科批次设置30个志愿(含专本贯通项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
第二十二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凭2018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时的密码(密码请妥善保管)于4月7日9:00 -
4月8日18:00
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阅志愿填报网站和《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三条 填报提醒:
(一)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志愿填报顺序及专业。
(二)艺术、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请关注志愿填报网站或参阅《201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
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8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三)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机车、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学生,按企业用工标准,要求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缺、精神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肝病及传染病等;无色弱色盲、无高度近视;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净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60cm,视力需同时达到裸视不低于4.8及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其他专业要求男生净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净身高不低于158cm,矫正视力不低于5.0。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六条 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第二十七条 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gyzy.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能放弃录取,不能继续参加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被录取考生于2018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九条 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三十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23-47268958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47289907、023-47289908 023-67521559(传真)13372727890 13372727891
学校网址:http://www.cqgyzy.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02247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规定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祥福大道638号
官方电话:023-47289907,023-4728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