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注重实践教学,突出“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学院现设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经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艺术学院四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有本、专科专业46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0余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61%,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34%。形成以西安科技大学优秀教师和学院专职教师为骨干,企业“双师型”教师为辅助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与多家行业内领军企业合作,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学校网址:http://www.gaoxinedu.com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 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
财务处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官方网站:www.gaoxinedu.com 招生网:www.gxxyzs.com
咨询电话:029-81552000 传真:029-81552001
咨 询QQ:800068905 微信号:gxxyzs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十条 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陆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满分300分;
对“三校生”
陕西省西安市子午大道中段39号
官方电话:029-815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