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一、总则
为了保证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单独招生(第二批)有关工作。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一)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6
(二)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三)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四)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高职在校生9200余人。
区位优势明显:新城校区位于山东省最南部的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中段,毗邻江苏徐州,距京沪高铁站5公里,京台高速公路出口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台儿庄校区位于5A级景区台儿庄古城内,环境十分优美。
办学条件优越: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多名教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荣誉称号。建有标准化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教科研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学院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图书馆、体育场、网球场以及天工开物等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
专业特色鲜明: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了农业、机械制造、旅游、化工、医药卫生、电子信息、建筑等7大门类39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专本对口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
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先后获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其中2018年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一名,2018年口腔医学专业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
校园文化独特: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育人功能。深入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建设“鲁班工坊”、“墨子创客空间”、“奚仲创新工作室”,打造以工匠文化为品牌的特色校园文化;学院“工匠精神培育”案例入选全国职业院校 “奋进新时代中华传统美德职教行”活动优秀案例。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成立各类社团70余个。
创业空间完善:建设了大(中专)学生创业与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孵化中心、机动车驾驶技能实训基地(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在校期间优惠学习驾驶技术)和创业实习基地;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就业质量保证: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的合作,成立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漫博通学院、滨海迅腾智慧产业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枣庄深兰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学院等二级学院;与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舜和集团等1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深得企业青睐,就业率连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国际化、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德国萨克森职教集团、英国蒂赛德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韩国南首尔大学等国(境)外高校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了与菲律宾国家大学合作护理3+2专升硕、菲律宾中央大学合作口腔医学专业专升本、大连高新园区雅风国际语言培训学校合作护理毕业生赴日就业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三、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工作。
(四)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办公室):0632-8628038。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为74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其中普通类计划为550人,退役士兵类计划为30人,技术技能类计划160人。
(二)专业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费(元/年) |
学制 |
普通类 |
退役军人 |
技术技能类 |
1 |
护理 |
5000 |
三年 |
20 |
|
|
2 |
精细化工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
|
3 |
药品生产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
15 |
4 |
应用化工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
10 |
5 |
会计 |
4800 |
三年 |
20 |
|
10 |
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8 |
15 |
7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000 |
三年 |
10 |
8 |
10 |
8 |
畜牧兽医 |
5000 |
三年 |
10 |
|
10 |
9 |
现代农业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5 |
15 |
10 |
园林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
10 |
11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5000 |
三年 |
10 |
|
10 |
1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8 |
15 |
1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8 |
10 |
14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000 |
三年 |
10 |
|
15 |
15 |
建筑工程技术 |
5000 |
三年 |
10 |
8 |
15 |
16 |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与北京中航天使教育集团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17 |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 青岛蓝色经济教育科技集团国际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18 |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与北京中航铁服务教育有限公司合作培养) |
8800 |
三年 |
30 |
|
|
19 |
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与领航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0 |
酒店管理(校企合作,与北京艾立特教育有限公司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1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2 |
会计(校企合作,与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3 |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4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与中德诺浩职教集团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5 |
建筑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与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公司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6 |
建筑工程技术(校企合作,与山东俊彦信诚信息科技公司合作) |
8800 |
三年 |
30 |
|
|
27 |
护理(校企合作,与北京艾立特教育有限公司合作) |
5000 |
三年 |
30 |
|
|
28 |
工业机器人技术(订单培养,与深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作) |
5000 |
三年 |
20 |
|
|
|
合计 |
|
|
550 |
45 |
160 |
五、报名条件及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A类: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B类:退役军人;
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 2019 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三)资格审核及报名
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市、区)结合“一次办好”,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 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 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 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 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 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志愿填报
(五)收费标准
依据鲁价费函【2016】95号文,普通类(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技术技能类报名及测费用80元,于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2:00登录枣庄职业学院官网缴纳考试费用。退役军人免收测试费用。
(六)信息确认、查看考场
考生须8月26日9:00至17:00携带身份证到学院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学院网站公示),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A类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类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一份。
C类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一份。
凡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信息确认的,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试办法及安排
考生须于8月27日到学院参加考试。
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
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八)命题、考试组织
1.命题: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2.考试
(1)成立由教务科研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的考务小组。
(2)考务工作按国家级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出现的舞弊现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面试评分细则:依据《枣庄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面试评分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学院纪委办公室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1)普通类
护理专业按照专业计划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招生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护理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单招批次录取的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准转入护理专业。
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当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退役军人、技术技能类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按招生总计划数1:1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首次志愿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我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
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我院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
4.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六、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资助政策
1.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的每生每年8000元,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享受省政府奖学金的每生每年6000元,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学院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退役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3.山东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
4.凡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学院设立优秀特困生救助基金,对优秀特困生学费给予专项补助。
5.我院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外,还设有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给予助学金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
6.学院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7.学院设有驾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并考取驾驶证,价格优惠。
8.报考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枣庄市户籍学生享受“惠农助学”政策:三年学费、住宿费、书籍费全免,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前两年),优秀学员作为农村后备干部培养。
七、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复查
1.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内外均未设置任何形式的培训机构。
(四)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政编码: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8699166 4001608689
传真电话:0632-8699166
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祁连山中路2169号
官方电话:0632-8699266,0632-869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