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国标代码:13435)
第三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校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陶阳南路27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具体见2020年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刊及我校网站。
第九条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部分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及就业率高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计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按照高考总分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美术、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若同分,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若成绩无法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地区,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参考选考科目成绩。浙江省考生录取参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注: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入学和注册
第十八条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设置和困难学生资助方法: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收费精神,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学费12000元/人/学年 专业: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学、英语、日语。
学费13500元/人/学年 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及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学费14500元/人/学年 专业:陶瓷艺术设计、雕塑、产品设计、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体育教育。
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二条 咨询电话:0798-8460333、8499852(兼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jci-ky.cn/ 电子信箱:kjysxyzb@sina.com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和谐大道向东至福佑路与红塔路相交处
官方电话:0798-8415566,0798-852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