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1〕8 号)和《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3438)
二、办学层次 本科
三、办学类型
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
江西省共青城市科教城青年大道 78 号
第二章 招生要求
五、招生对象
在 2022 年 7 月 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 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 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 西应征入伍。
六、报名条件
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
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5.参加我院组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考查,并成绩合格者。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七、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费(元/ 学年) | 录取形式 |
1 | 商学院 | 120801 电子商务 | 5 | 本科 | 14500 | 文化课程免 试,采用校内 测试考查和 综合评价相 结合的形式。 |
2 | 外国语 学院 | 050201 英语 | 10 | 本科 | 13000 | |
3 | 教师教育 学院 | 040107 小学教育 | 14 | 本科 | 13000 |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招生计划 数 | 层次 | 学费(元/ 学年) | |
4 |
文法学院 | 030101 法学 | 5 | 本科 | 13000 | |
5 | 050101 汉语言文学 | 7 | 本科 | 13000 | ||
6 | 理工学院 |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本科 | 14500 | |
7 | 美术学院 | 130503 环境设计 | 4 | 本科 | 15500 | |
合计 | 50 |
第四章 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八、报名时间、方式
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9:00-2 月 20 日 17:00 自行关注江西师大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微 信公众号按要求扫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 号码、手机号、专科毕业院校、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
九、考查办法
(一)时间、地点、方式和考查分数分布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2 月 22 日下午 14:00 报到提交材 料并抽取序号,14:30 开始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报到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青年大道 78 号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共青校区名达楼一楼大厅。
3.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到校进行现场测 试。
4.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详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专升本招生考查大纲》 (附件 1),分值 300 分。
5.综合评价:学院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所提供的在校期间成 绩和服役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分值 150 分。
(二) 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份。
2.退伍证、复印件 1 份。
3.在校期间成绩和服役期间的表现等相关材料。
(三) 成绩将在我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时间 另行通知。
十、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所报专业必须符合《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 指导目录》 要求。
2. 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进档考生考查总成绩(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 由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即“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原则。总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高的排 名在前。 (2)征集志愿期间,所有计划会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 进行调整,征集结束后若有剩余计划将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
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
院,待批准后,学院将按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家庭住址 EMS 邮寄 预录通知书。
4.凡被预录取的考生,按预录通知书要求凭统招应届专科 (高职) 毕业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预录通知书到我院进行报 到,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第五章 学籍管理和资助政策
十一、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院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 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 的待遇。学生入学及毕业按教育部 2008 年下发的《高校学生获 得学籍及毕业政策告知》执行。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 位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二、奖学扶困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 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 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 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 解决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官方电话:0791-88506112,0792-356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