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注:1.实际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所有收费均以自治区发改委最新批复为准;
3.带有“★”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
二、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29所区内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三、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9:00至4月9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获取电子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输入联合测试网站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查阅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4月16日18:00,进入高职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APP(APP使用手册将会在联合测试申报系统内向考生公布)查阅电子准考证,确定考试场次。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四、测试安排
2021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测试时长为40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测试,考生参加测试的具体时间在准考证上查阅。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app答题。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
五、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附加分组成。我校在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联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高于120分(含120分)为合格,低于120分或不参加测试为不合格。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在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布考生联合测试总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二)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4月19日至4月29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
(四)成绩查询
2021年4月30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进行查询。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日—14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5月21—22日。
(二)录取原则
1. 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 语文科学考成绩 —英语科学考原始成绩—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专业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所学专业工作性质所限,我校特殊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报考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58CM,具体可详见招生计划备注栏。
九、重要提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官方电话:0771-5585188,0771-586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