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院成立时间: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办 学 理 念]
校 训:天道酬勤
办 学 使 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育 人 目 标: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职业素养好,岗位技能强,行业知名度高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现 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育 人 理 念:关爱学子、精心育人、启迪智慧、滋养心田,成就现代学子智慧幸福人生
山东现代学院创建于1993年,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43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216个,共16600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2189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纸质图书105.8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验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8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9个本科专业,3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医药卫生、建工、汽修、经管、电子信息五大优势专业群。
多年来,山东现代学院秉持“天道酬勤”的校训和“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坚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将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办出特色,为创建知名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专家治校 名师执教]
学院聘请多名专家担任院领导职务,共谋教育大业,同筹育人方略。学院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较好地处理了规模、结构、质量和特色的关系,推动学院健康发展。
学院大力引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教师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建立了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4人,其中高级职称者227人,占36.38%,其中正高89人,副高13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62人,占41.99%。 “双师型”教师260人,占41.66%。学院还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和著名企业聘请了300余位知名专家、教授、学者担任教学工作,满足了本科教学需要。
[双证教学 成果丰硕]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超过90%,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118项。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设了3个省级特色专业,8门省级精品课程(含2个省级精品联合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校级特色专业,19门校级精品课程,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完成咨询报告14项,师生获得国家专利34项,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等29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50项。教师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466篇,编写教材等31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176项。
[多元合作 开放办学]
校企合作 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中国电信、天齐置业集团、天元集团、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吉利汽车公司等285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学生签订《培养合同书》,组织毕业生双选会,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平均达97.3%。
订单培养 工学结合: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浪潮集团价值1614.58万元、以板卡装配生产线为主的设备已全面投入生产使用;与联想集团共建了联想IT学院,这是联想集团首次在山东省民办院校中设立校企合作班;开设“海尔班”、“浪潮班”、“净雅班”、“佳怡物流班”、“喜来登班”等近20个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共同招生、培养和管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学生毕业后优先进入订单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短期内成长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校校合作 提高办学水平:学院积极与泰国博仁大学、韩国培材大学、韩国中部大学、韩国映像大学、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加拿大卫生护理学院、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泰国暹罗大学、菲律宾远东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0所海外高校签署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教师进修、学分互认等教育合作协议,为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崑山科技大学、嘉南药理大学、大叶大学、修平科技大学、龙华科技大学以及中国科技大学等7所台湾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已经选派了五批专业教师和学生赴台开展为期半年的研修学习。
[和谐家园 健康成长]
现代育人理念:关爱学生,精心育人,启迪智慧,滋养心田,成就现代学子智慧幸福人生。学院积极营造“时时有关爱、处处有温馨”的育人氛围,师生心连心,共同成长,成就出彩人生。学院注重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创新能力教育,实施“现代学子智慧人生”教育,开设国学课,要求师生共同学习并践行传统文化,陶冶情操,提升修养,让学生不仅学习知识技能,更学会做人。
学生第二课堂:学生组建艺术团、摄影协会、爱心协会、文学社等36个学生社团,如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风采大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倡导学生创新、创业、引导学生争做“创客”,提高学生的职业核心竞争力。
开展“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学生参与爱心公益活动,以自身行动感恩国家、服务社区。近年来,先后有3000余名学生投身到爱心行动中,在参加全运会志愿者活动、为敬老院服务、为灾区捐款、“服务进社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设有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程造价9个本科专业。设有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工程造价、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英语、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33个高职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护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师执业资格证考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5.进档考生美术类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11000-16000元/年/人;专科专业收费7000-8600元/年/人。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400-0360778
传 真:0531-88260886
学院网址:http://www.uxd.com.cn http://www.sdxdxy.cn
电子邮箱:uxd@uxd.com.cn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 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章丘快客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官方电话:0531-88766666,0531-88270766,0531-8827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