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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年02月10日 来源:志愿填报网

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正式发布。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1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单招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5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咨询热线:0532-81735177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疫情防控组,各组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命题考务组全面负责考试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制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
第十一条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遵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学院培养要求的人才,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良好形象。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只接受实名反映问题。纪检监察电话:0532-8173500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1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社会人员招生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50人。




第五章 报名及缴费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请点此查看山东省2021年高考补报名有关通知。
(三)其他说明
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设置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1个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报3个专业,至少填报1个专业。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3-5日,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章程及有关报考注意事项,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请于3月7-1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及时打印准考证,学院不安排现场缴费,考生须在3月11日前完成网上缴费。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核的考生,其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我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和综合评价招生非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考试费70元/人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考试费120元/人。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免试录取申请流程,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填报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第十六条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学院考试说明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并按时参加考核。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2号)要求,结合山东省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核采取线上(网上)测试的形式,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评价与线上(网上)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时间:2021年3月13日10:00-11:00


一、单独招生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非空中乘务专业考核科目:业适应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逻辑、心理、疫情防控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三)考核方式:随机抽卷,网上闭卷测试,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200分。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

(四)空中乘务专业考核科目:职业适应能力测试+专业面试考核

1、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核标准、内容、时间、方式、成绩记载与其他专业相同。

2、专业面试考核:考生需要按学校统一要求提供5分钟的视频(具体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空中乘务专业面试考核方案》为准)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审面试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五)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1. 考核总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2. 空中乘务专业考核总成绩=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50%+专业面试考核成绩*50%,折合后满分200分。如空中乘务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优先。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校园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官方电话:0532-81735177,0532-8173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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