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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8年03月26日 来源:志愿填报网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290人,面向全疆招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学校及 专业代码学校及专业名称科类学 制招生计划备注
计 (人)其中
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
1309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290608320127 
510301畜牧兽医兼收365
22
43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510301畜牧兽医兼收315
5
10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560301建筑经济管理兼收32020


 
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兼收316
11
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兼收314
10
4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610303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兼收32020


 
630302会计兼收31252030.2055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630302会计兼收315
5
10南疆单列计划;民语言另预科一年

  学费标准:会计专业:3000元/学年;其他专业:3300元/学年

  第三章 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 2月20日。

  3、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1月20日至2月20日12时(北京时间)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8年3月8日—9日,凭身份证原件在在阿克苏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2号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

  面 试: 10:30—19:00 (北京时间)

  地 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

  3、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综合素质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4、考试成绩组成:

  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⑴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汉语言(民考汉)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民语言科目为:语文、数学、汉语。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为以上不同类别考生所列科目赋分后成绩之和。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基本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文化素养(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方法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和要求:

  ①、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②、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3、3月15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3月19日—20日将审核通过后的预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网址 http//: www.akszy.com))上予以公示并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4、 3月22日— 30日,考生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空缺计划转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

  5、4月1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的录取考生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7-2525329.

  地址及联系方式: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联 系 人:李俊逵老师 (0997—2514931 13179970056)

  亚尔麦麦提老师 (0997—2514247 13579382868)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间工作内容
1月20日—2月20日12时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
3月8日—3月9日考生来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
3月10日—11日考生到校参加面试考试
3月19日—20日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22日—30日考生确认录取结果
4月1日前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校园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学府路041号

官方电话:0997-6889203,0997-6889204,0997-6889205,0997-688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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