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四川省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纪委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记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edu.cn/ ),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考生在确认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未按我校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30
3.准考证打印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3月25日17:00;
(2)网址:http://zs.csmzxy.edu.cn/
(二)考试地点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为准)
(三)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文化考试 、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我校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我校负责命题、组考及评分,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zs.csmzxy.edu.cn/ )上公布。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根据“文化成绩+技能综合测试=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类别(普高生、中职生)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依据同专业各类别报考人数比例确定。遇到同分情况,按技能综合测试、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smzxy.edu.cn/ )首页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12:00之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对于剩余计划,我校将严格遵循录取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4、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考生本人申请、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书、身份证及获奖表彰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请通过信件的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地址及联系人见第十章第二十四条),并在参加综合测试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带到考试地点审核。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5、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三)本章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学校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 410004 联系人:彭老师
2、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考点)
联系人:曾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 028-87657069
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七段志翔路3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官方电话:0731-82763288,0731-8276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