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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职升高职)

2020年05月10日 来源:志愿填报网

  为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资格的中职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形式: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6日(截止到6月16日16:00)

  第二阶段:9月10日—22日(截止到9月22日16:00)

  4、报名网址:http://www.jzsz.com.cn

  5、报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第一阶段考生于6月18日,第二阶段考生于9月23日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第一阶段考生于6月18日16:00前,第二阶段考生于9月23日16:00前通过电话(0416-4585401)向锦州师专招生就业指导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考生于6月20—21日17:00前,第二阶段考试生于9月24—25日17:00前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由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core_1607572464_7507.jpg  注: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考生所学专业限制。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二)考试科目: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考核共计45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40分,数学30分 ,英语30分,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课:满分150分

  3、专业技能:满分2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专业技能考核科目

core_1607572495_9218.jpg  (三)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安排

core_1607572520_9637.jpg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安排

core_1607572539_2565.jpg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备物品。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考试地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五)考务费:报名考务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第一阶段考生缴费时间为:5月20日-6月16日17:00前。第二阶段考生缴费时间为:9月10日-9月22日17:00前。

  (六)成绩查询,考生登录单招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第一阶段考生成绩查询时间6月23日。第二阶段考生成绩查询时间9月27日。

  (七)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申请分数复核,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版和锦州师专2020年中职升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到30583937@qq.com邮箱,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第一阶段考生成绩复核时间为6月23日16:00前。第二阶段考生成绩复核时间为9月27日16:00前。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前教育4100元/年,美术教育4100元/年。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工作

  单独考试招生采取网上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并通过学校网站和单招报名系统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一)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450分。

  (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三科总成绩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得低于100分。

  (三)录取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第一阶段考生6月23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6月24日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考生9月27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9月29日查询录取结果。

  (五)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我校承认高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以新生入学复检结论为准。

  八、组织领导机构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拟定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工作组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负责文化课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制卷、试卷保管、分发、施考、阅卷及编排考场;负责监考教师岗前防疫和考试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安全保卫组:负责试卷传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校考试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负责制定考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负责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及网络安全。

  6、疫情防控组:负责对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排查,考场消毒通风以及考点防疫物资的准备,负责检测考试当天入校考生及涉考人员的身体体温状况,及考试期间身体体温出现异常人员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7、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工作。

  九、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凡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宣传渠道

  采取新媒体线上宣传和邮寄招生简章的方式。积极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利用学校公众号、招生网、招生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加强招生政策解读,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指导与服务。

  十一、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考前布置

  1.考试楼教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通风、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2.考场门外设立门标,写明考场号,考场保证安全、清洁、通风条件良好。考场单人、单桌、单行摆放,考生之间前后左右距离不少于1.5米。

  3.对与考生密切接触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健康监测排查工作。

  4.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5.对涉考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

  (二)考试期间

  1.考试当天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在校门口设立两条入场通道,每名考生间隔1.5米,排队进行测温登记后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后(体温小于37.3℃),体温合格者方可入校,错时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家长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对体温大于等于37.3℃的考生及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考生,立即送往临时观察隔离室,并及时向疾控控制中心报告,异常考生确保30分钟以内完成应急转运。

  3.考场在整个考试期间开窗开门,确保通风。

  4.考试当天监考教师、工作人员佩带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

  5.走廊、楼道、卫生间等区域定时消毒。

  6.卫生间水龙头边配备消毒洗手液。

  7.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热症状,第一时间进行到指定隔离室隔离,监考老师告知疫情报告人,安排120应急专门转运车送往指定医院接受诊治。

  8.考生交卷时举手示意,监考教师负责前往收卷,防止考生聚集在讲台周围。考生交完卷后立即离开考试楼,严禁在考场、走廊停留。

  (三)考试结束

  1.工作人员负责完成考试楼教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不留死角。

  2.工作人员对教室内桌子、椅子重新摆放好,窗户、电源、门关闭之后进行清楼。

  注:考场布置、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理过程中,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十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core_1607572572_1933.jpg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core_1607572589_6699.jpg  十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登录http://www.jzsz.com.cn网站,点击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

  十四、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4585017

  十五、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0416-4585871

  招生咨询QQ群:734863968


校园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189号

官方电话:0416-4585401,0416-4784026,0416-458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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