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内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实际及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中职文化课考试大纲
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此三科考试大纲请参考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三科一张卷合计60分钟,其中语文40分,数学30分,英语30分,三科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音乐教育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大纲
《音乐基础理论》
一、考试目的
考查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如理解与认识民族调式、西洋调式等,检查学生在具有一定音乐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音乐的判断与感悟能力。
二、考试内容
1. 音、音符、谱号,音符和休止符分类,音的分组、音级,半音、全音、等音。
2.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记号、变音记号。音乐速度与力度的标记。
3.节奏、节拍及强弱规律、切分音、音值组合。
4.自然音程、变化音程、等音程、音程的识别、构成与转位,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
5.调,升号调、降号调的写法,首调、固定调翻译旋律。
6.民族调式的定义、特点、音级的构成、名称与标记,音阶分类及五线谱的写法。
7.西洋调式的定义、特点,音级构成、名称、标记,音阶分类及五线谱的写法。
8.三和弦原位、转位及其种类,调式中的正三和弦及解决。
9.七和弦原位、转位及其种类,调式中的七和弦、属七和弦的解决。
10.关系大小调、同主音大小调、特种调式。
11.旋律发展的方法、进行的方向。
三、考试形式及试题类型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试题参考题型:填空题、判断题、音名与唱名题、识别全音半音关系题、构建音程题、识别和弦题、民族调式与西洋调式音阶题等。
注:以上综合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50分。
第三部分 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声乐演唱》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考查考生是否能够运用声乐科学的发声方法和技巧诠释声乐作品。
二、考试标准
1.能够根据作品合理地运用气息。
2.咬字、吐字清晰;体现作品风格;有感情地表现歌曲内涵;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3.能够根据自己的音域和声区选择适合的作品。
4.能够在正确发声状态的基础上较完整流畅地演唱美声或民族声乐作品。
三、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现场背谱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考试时间:声乐作品演唱时间3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考试要求:学生自备伴奏MP3格式播放,须存放在自备U盘中或自带伴奏者,考场只提供钢琴。
《器乐演奏》(钢琴或第二乐器)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奏,考查考生是否能够完美地诠释器乐作品的音乐内涵。
二、考试标准
1、乐谱要正确、熟练,熟记于心。
2、技术要正确规范,自如娴熟,技艺精湛。
3、声音要自然圆润,悦耳动听。
4、演奏效果要有音乐表现力和音乐感染力,扣人心弦。
三、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现场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中外器乐作品不限)
考试时间:器乐演奏时间为3分钟左右,在器乐演奏考试过程中,主考官可视其具体情况中断其演奏。
考试要求:考场只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设备自备。
注:以上专业技能两科考试时间合计6分钟左右,其中各占100分,满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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