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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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号)以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届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供贷款的2019届高校毕业生。 二、要求 1、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补贴标准:对符合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申请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为: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表格电子版; (2)申请人身份证和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3)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记载有申请人姓名的《低保证》、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1)。 《低保证》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低保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扶贫办公章)。截图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提交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交记载有家庭成员姓名的《残疾证》。 《残疾证》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残疾证》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④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证》。 ⑤特困人员: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国家开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的毕业年度贷款证明。 (4)银行卡开户行精确到具体城市、营业部或支行的名称和行号,银行卡帐号姓名必须与毕业生姓名一致; (5)联系电话保持通畅,由于无法联系到本人而影响申报结果的,完全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三、申报材料提交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3月29日,请务必遵守时间规定。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证 明 兹证明 (高校毕业生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为 ,与其家庭(低保证户主姓名) 系 关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证明! (县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城乡低保家庭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2、本证明填写不完整、无县级民政部门盖章视为无效。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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