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 专科
办学性质: 公办
学校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7年4月,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全国铁道运输类专业示范点、中国铁路总公司电力机车司机培训基地、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设有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旅游管理5个专业群25个招生专业,全日制高职学历在校生人数120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教务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考务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指导各分院、系完成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工作。
第五条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招生就业处和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工作录取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全面统筹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取得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选填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选填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缺额专业志愿。
(三)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报考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退役军人须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
(五)退役军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学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订单班”考生须完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后,同步登陆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gyvtc.edu.cn)进行报名,所选订单班专业与志愿填报系统所选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贵州省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于2022年3月23日,登录学院网站(www.gyvtc.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二)网上第二次填报志愿考生于2022年4月16日,登录学院网站(www.gyvtc.edu.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40%)”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后,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50%)+职业技能测试(50%)”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统一评卷。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30%)+技术技能测试(70%)”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比例折算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后,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对于已参加我省2022年高考报名并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五)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六)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以下专业具体招生要求见本章程“第十六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
(八)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获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是由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办职业院校,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十三条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至3800元/年。同时,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免学费3500元/年,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院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九章 部分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六条 部分招生专业要求
【一】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招生要求】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要求数学或物理B等及以上等次;无残疾、五官端正、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
【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招生要求】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要求数学或语文B等及以上等次;无残疾、五官端正、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三】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招生要求】限招男生;无残疾、无斜视弱视、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500度以上);五官端正, 无听力障碍,身高164cm及以上。
【四】 空中乘务
【招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6cm及以上。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851—87981901,87981902
传 真:0851—87981576
网 址:www.gyvtc.edu.cn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 609号
官方电话:0851-87981901,0851-8798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