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有序组织,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单独招生考试防疫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
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
1.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意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结合各考点地区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细化单独招生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
2.健全支撑保障制度。要积极联系协调各考点学校,确保单招考试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3.落实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由主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三、落实组考环节防疫措施
1.考生防控
考生报考时应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生须与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471-3996910),考试当天出示近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2.考点、考场防控
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的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查看健康码。根据考点人数及机房数量,设置合理数量的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普通考场的要求执行。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持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转移至复检室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考生如确属发热,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如确属发热,则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四、其他工作要求
1.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2.本制度随疫情的发展状况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官方电话:0471-3996910,0471-395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