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及巴岳山·玄天湖,距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
学院是一所以数字媒体和电子商务技术为特色,集新闻、教育、影视、艺术、信息、财务、现代服务与管理等多专业相互渗透的高等职业学院;秉承“尚美、崇真、笃学、敏行”的校训,推行项目制参与式教学,促使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形成必备的“咨询、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估、反思、修正”的思维习惯和方法能力;培养具有崇高价值追求、富有社会责任感和一线管理能力的复合型、发展型和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学院设有学前教育、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2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3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50%以上拥有硕士学位,“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 546 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 300 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5月18日10:00—11:30 文化素质测试
5月18日13:00—14:30 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地点: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准考证:考生于5月17 日14:30—5月18日9:30期间,凭借个人身份证,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 20日9:00起,登录我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cqcmxy.com:8088/)查询考试成绩,登录账号和密码详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 21日8: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
官方电话:023-45615877,023-45612385,023-4561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