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后符合报名条件即可,否则不予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合计2275)
专业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计划数 | 学制(年)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01 | 微电子技术(芯片设计与应用方向)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0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2 | 智能产品开发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3 | 移动通信技术(5G方向) | 10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4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电工程学院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05 | 数控技术 | 4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7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7 | 智能控制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0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2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8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工程学院 | 4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1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2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4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12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8 | 软件技术 | 1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19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20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学院 | 75 | 三 | 6800 | 艺术类 |
21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65 | 三 | 6800 | 艺术类 | |
22 | 产品艺术设计 | 35 | 三 | 6800 | 艺术类 | |
23 | 金融管理 | 商学院 | 45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24 | 会计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25 | 国际贸易实务 | 45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26 | 市场营销 | 45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27 | 电子商务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28 | 物流管理 | 9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29 | 旅游管理 | 40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
30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115 | 三 | 4700 | 文理兼招类 |
31 | 建筑工程技术 | 45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3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50 | 三 | 5300 | 文理兼招类 | |
合计 | 2275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24日。
2.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二)志愿填报
1.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合格考生数据。
四、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考试办法
考生均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按照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依据。
(一)考试形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二)考试时间: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17日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时间:2019年3月18日
(三)考试地点:各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六、收费标准
文化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报名时网上支付)。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加分申请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并公示名单,考试院会统一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给我校。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加分(加分值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
(二)录取原则: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测试成绩之和+加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结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核准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15日前 | 公布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
2月22-24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
3月10日前 | 我校完成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
3月16-17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
3月18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 |
4月1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
4月25日前 | 我校根据文化测试成绩,按照本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26日 |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7日下午 | 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
4月28日 9:00至12:00 | 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
江苏省无锡市钱藕路1号 官方电话:400-188-7270,0510-85811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