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各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njcit.cn
4.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费45元,网上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普通类考生面试,艺术类专业加试,特长生加试,订单班面试,费用均为60元,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5.专业志愿填报:普通类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普通类和艺术类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学院招生网或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提前招生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还须将申请表(见附件7)、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1月15日至28日期间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公示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申请文化联考免考考生类型、条件及报名材料
类别 | 考生类型 | 考生条件 | 报名材料 |
一 | 学业水平测试 成绩优秀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A或4B及以上,信息技术合格 | 按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筛选,不需要考生提供材料 |
二 | 学科竞赛获奖 | 高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获得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 1、《2018提前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
三 | 三好学生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 | |
四 | 优秀学生干部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 |
备注:上表中二、三、四类申请免试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4C1合格;所有学测成绩全部按2017年及以前成绩计。
(3)报考“昆山开发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和“苏州地铁订单班”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见附件10和13);并于2018年1月15日至28日期间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4)报考“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下载、填写相应特长生报名表(附件4、5、6),连同获奖材料复印件一起,于2018年1月15日至28日期间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三、提前招生考核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联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文化联考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院统一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的不同而分别设置。
1.考核内容:
科类 | 文化联考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普通类 | 语文、数学、外语 | 面试 |
艺术类 | 语文、数学、外语 | 专业加试:速写 |
(1)文化联考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参加文化联考且取得成绩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类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由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学生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职业素质。艺术类专业加试内容为速写,根据学院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用四开画纸,进行着衣人物动态速写。
(3)订单班面试,主要由企业人员组成的面试员与考生交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责任意识、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等职业素质,确认是否具备订单班需要的基础能力。
(4)“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特长生招生办法》(附件1、2、3)。
2.考核分值:
(1)文化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文化联考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公布,折算办法:A为40分,B为30分,C为20分,D为10分,总分为12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A为20分,B为15分,C为10分的方式折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为80分。
(2)普通类考生面试总分200分,面试合格线为120分。
(3)艺术类专业速写加试总分200分,合格线为12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联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3月19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安排在4月14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按学院招生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费用,参加考核。
(3)订单班、特长生面试或加试统一安排在4月13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请关注学院招生网。
(4)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的考生经过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在测试当天,考生须将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职业适应性测试达到合格线,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艺术类按速写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①所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通过加试的特长生,达到面试合格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②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80%,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80%,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至其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专业不服从调剂不保证录取;
③加试成绩获“优秀”等级的特长生优先满足专业,其他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订单班录取原则:达到面试合格线,符合订单班体检要求,按企业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4)特长生加试或订单班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录取原则: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5)政策加分:
国家政策加分:面向全体考生
①烈士子女加10分。
②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学院政策加分:面向参加文化联考考生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各类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申请以上加分的考生,填写《2018年提前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连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1月15日至28日期间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6)有突出贡献的考生录取: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线,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公示后可录取。
申请政策加分、有突出贡献的考生在4月14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同时考生体检合格,学院才正式录取。
五、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用 |
1月15—28日期间 | 文化联考免考,特长生,订单班考生,申请加分考生将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
3月10日前 | 公示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名单 |
3月19日 |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文化联考 |
4月12日前 | 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公布特长生加试须知和加试考生名单 公布订单班面试须知和面试考生名单 |
4月13日 | 特长生加试和订单班面试,公布通过考生名单 |
4月14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4月24日前 | 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
4月25日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4月27—29日 | 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和录取 |
5月1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六、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专任教师和企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招办汇总后上报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400-888-1154,025-85842018联系人:夏晓飞老师 金海军老师
招生网址:http://zs.njcit.cn学院网址:http://www.njcit.cn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官方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