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招生代码:国标代码13112,江苏省代码1154。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8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招生层次为:专科,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提前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成绩。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考生须于2021年3月9日-11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报名,报名截止11日下午17:00。
第十四条 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报考订单班项目仅能在“昆山开发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和“苏州吴江开发区订单班”中选择一项,不得兼报;报考特长生项目仅能在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中选择一类,不得兼报;特长生、订单班项目仅能选择其一,不得兼报。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下载、填写特长生报名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昆山开发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苏州吴江开发区订单班”的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相关报名表及项目简介请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下载。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递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我校提前招生考试分为校测和加试。
校测对象为报考我校的全体考生。校测为笔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卷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综合卷,其中外语部分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选择其中一个语种参加测试。笔试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我校负责校测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校测统一安排在3月20日,报考我校的二志愿考生校测统一安排在4月17日,校测地点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测总分500分。
加试对象为报考我校“昆山开发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苏州吴江开发区订单班”、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考生3月19日报到,3月20日参加加试,报到和加试地点均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加试形式与内容见附件各项目招生办法。加试总分300分,合格线180分。
第十七条 日程安排
日期 | 日程安排 |
3月9日-11日 |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最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
3月12日前 | 特长生、订单班项目考生将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递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
3月13日前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 |
3月18日前 |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询校测和加试考试须知与考场安排 公布获得特长生、订单班项目加试资格考生名单 |
3月19日 | 获得特长生、订单班项目加试资格的考生到校报到 |
3月20日 | 一志愿考生到校,缴纳校测费用、加试费用,参加校测和加试 上午:特长生、订单班考生加试 下午:全体考生参加校测 |
4月5日前 | 预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4月17日 | 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到校参加校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4月20日前 | 预录取结果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5月中旬 | 我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
本简章所定时间和工作安排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并提前在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我校如第一轮即完成公布的计划数,将不再组织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政策加分: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划线原则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昆山开发区现代学徒制订单班、苏州吴江开发区订单班,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单独划线提前录取;未被以上项目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录取。普通类、艺术类考生,根据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类型 | 考生成绩 | 录取原则 |
普通类 | 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 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合格性考试语数外合格门数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
艺术类 | 艺术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 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艺术省统考成绩、校测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 |
特长生 | 加试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 加试合格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每个专业录取同一类型特长生不超3人。 |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官方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