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身体健康。
2.考生必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专项必须与报考我校的招生专项一致。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冬季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不可兼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二、招生计划及省份范围
三、报名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冬季项目为2019年1月1日12:00至1月15日12:00;其他项目为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费金额和缴纳方式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9版)进行考试及评分,满分100分。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
考试具体安排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二级运动员180分,一级运动员150分,运动健将级以上(含)130分;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
2.在达到我校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专项(不分小项)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注: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六、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2.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并且达到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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