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为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选拔具有特长和高素质的优秀人才,特制定2021年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招生计划 院校代号专业代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199101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40199102560103数控技术10199103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20199104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20199105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0199106630702汽车营销与服务20199107560703汽车电子技术301991086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0199109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0199110540502工程造价20199111540501建设工程管理20199112540104建筑室内设计20199113650103广告设计与制作20199114650101艺术设计20199115630302会计30199116630701市场营销20199117630903物流管理20199118630501国际贸易实务10199119630801电子商务20199120670203应用英语10199121690306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5019912260011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30199123670403社会体育30199124640101旅游管理10199125640105酒店管理10199126560610无人机应用技术10199127670411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10199128630604连锁经营管理10最终总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学费:9800-12000元/学年(收费依据按照省物价局备案各专业收费标准)。 2. 住宿费:1500元/学年。 3.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 报名网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报名 ,我院代码(1991) 3、报名流程:①登录网址 → ②身份验证 → ③核对个人信息 → ④填报志愿 → ⑤确认提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最多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选择6个专业志愿; (2)我院于2021年4月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合格性考试: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六、加分政策规则(不同项可累计加分,相同项按最高加分计算)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七、录取 1.总分计算方法 (1)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政策加分。 (2)艺术类(美术)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按招生计划,合格性考试10科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合格性考试单科分数不作要求,但每科必须取得相应的成绩。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3)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4)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八、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学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生3300元/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不超过8000元/学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不同类别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6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四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勤工俭学:校内设置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供给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每月津贴不低于300元。 九、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录取结果进行监督和指导。录取名单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申诉电话:0511-88092737。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 原则上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政策如有调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政策为准。 (3)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二、本招生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5日 |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金山路1号
官方电话:0511-88020127,0511-88020126,0511-880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