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学制:四年
层次:本科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经济、金融理论知识与能力,具备宏微观经济金融政策和形势的分析能力,能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从事金融业务、投融资业务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保险与精算、期货与期权、资产评估、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学、财务管理、投资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等。
主要毕业去向: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公司、工商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