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适应网络信息时代的要求,具备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需要的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高素质法治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信息通信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工作。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信息通信企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