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学制】 五年【学位授予】 医学学士培养精神医学及医学心理学专业为特长的临床医师,掌握医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掌握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及常见急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初步熟悉临床常用的催眠、认知行为治疗等心理治疗技能。就业去向包括各级大中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及心理咨询治疗专业机构从事临床精神病学、心理咨询治疗工作,也可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司法鉴定机构等从事精神疾病及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学研究、心理危机干预及管理工作。以及心理健康相关研究机构或公司从事商业运营、研发与专业技术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