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其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 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 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文剧本写作,要基本掌握文学与影视和戏剧及影视学的基本 理论、知识和从事编剧、剧目编导的基本应用能力,接受影视、话剧与戏曲艺术创意和剧本写作方面 的系统训练,了解不同剧本的文体特征,具有话剧剧本、戏曲剧本或电影、电视剧剧本的写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基本了解和熟悉党和国家在影视、话剧、戏曲及文化艺术领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基本掌握中文专业的知识与应用,了解国内外戏剧、影视的研究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3.掌握戏剧、影视文学与相关交叉领域方面的基础知识、应用理论、创作现状和发展走势;
4.掌握戏剧、影视剧本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与技巧(其中戏曲剧本写作需 具有韵文写作能力),熟悉舞台和影视拍摄,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鉴赏、批评能力。
主干学科:戏剧影视学、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电影发展史、戏剧学概论、戏曲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 学、中国古代汉语、基础写作、编剧概论、中外经典剧作导读、话剧影视剧本写作、戏曲文学剧本写 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观摩影视剧和舞台剧演出活动、各个学习阶段的创作实习、在校内创 编影视、话剧与戏曲剧本并排练演出、参与社会艺术机构艺术创作实践、体验生活、毕业联合创作 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官方电话:0731-88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