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舞蹈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专业技能技术,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具有综合职业素质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艺术培训中心、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团体,从事音乐、舞蹈教学表演、编导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各专业团体舞蹈演员,各职业院校,少年文化宫舞蹈教师,各中小学音乐教师。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西路786号
官方电话:0454-8550456,0454-855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