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 具有系统的音乐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音乐教学能力、指导能力,能在中小学、幼儿园和音乐专业培训指导机构从事音乐教育与指导工作,能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课程设置: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就业方向:中学、小学、幼儿园音乐教师,企业、事业单位文艺骨干,社会音乐辅导与培训机构专业教师,非遗传承中心、文化传承展演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