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法学专业是我校省部级优势专业,入选“卓越法治人才”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法兼修、全面发展,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扎实的职业实务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
就业去向:毕业生主要在国家立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在国家司法机关从事检察、审判工作,在国家行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律师事务所、公证、仲裁等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