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普通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业务规格和业务范围
(一)业务规格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业务范围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综合经济管理、政策研究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的动态预测、分析、规划等工作,在工商企业从事人力资源计划、工作分析、招聘与选拔、培训与开发、业绩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业务工作。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环节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
四、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