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掌握城乡规划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规划师基本训练,能从事城乡规划及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管理等工作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城乡规划原理(二)、建筑设计(一、二、三)、城市详细规划设计、城乡总体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城乡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市设计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以及城市建设管理等相关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规划管理、项目策划、工程咨询等工作。毕业生可以报考建筑学学科的城乡规划方法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等方面的硕、博研究生,进一步深造,提高个人的专业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