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秘
三年 本科(职业教育)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文秘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实操技能,具有办文、办事、办会和信息处理能力,面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职业群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处理人员职业群,能够从事书记员、文秘人员、速录员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二)主要专业课程宪法与法学基础、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律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秘书新媒体综合运用、公共关系原理与实务、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计算机速录基础、庭审速记实务、书记员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三)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基层司法助理;律师助理;司法机关文秘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