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金融、投资、金融营销、财务分析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较强金融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能在证券、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业务和金融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公司金融、国际金融、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证券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等。就业方向: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担保、期货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从事证券交易、投资分析、理财规划、金融营销、金融交易、投资咨询、技术分析和业务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