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黑龙江省重点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学专门人才。该专业学生曾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获黑龙江省通过率第一名。
法学专业遵循理论与实践并重、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可靠、顶用的法学专业人才。依托学校“三海一核”特色办学优势,法学专业在设置传统的法学专业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了船舶与海洋法律特色理论课程。在长期的实践教学过程中,法学专业与地方政府以及船舶行业形成了稳定的地校合作和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学专业服务地方法制建设、服务国家国防科技事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