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幼教岗位需要,培养职业道德高尚、身心素质良好、理论知识扎实、职业技能过硬、具有敬业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幼教人才。(本专业为辽宁省示范专业)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幼儿园专职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园管理人员、教育行政机关中的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可在早教中心、青少年宫、儿童媒体等幼教相关行业从事教育、管理、培训等工作。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官方电话:0410-72216958,0410-72217444,0410-7221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