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一、培养目标培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掌握公安基本业务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的知识,具有从事公安综合管理工作的核心能力,具有从事公安基本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综合管理和公安基本业务工作的“能执法、会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二、专业主干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警察公共关系与群众工作、犯罪心理学、公安管理学、公安决策学、公安指挥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学、公安统计学、警察组织行为学三、师资队伍本专业共有专任教师19名,教授2名,副教授8名,讲师9名,具有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5人,学士学位3人。教师学历、职称、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强。四、专业特色在人才培养中突出忠诚教育和警察意识养成。不论在学生警务化管理中,还是在课堂教学中,突出强调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纪律作风的要求,注重学生政治理论素养和警察忠诚意识的提升。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在人才培养中,采用“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注重知识的传授,技能的训练、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公安机关的需要,通晓法律,在警务实战部门综合管理岗位上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突出学生应用型能力的培养。通过公安岗位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创新训练及专业综合实训、课内项目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