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学制四年 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基本专业技能,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适应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以及一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音乐教育工作者。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学音乐教学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声乐、钢琴等。就业方向:从事中学的音乐教学及相关部门的表演、创作和管理工作;也可在电视台、群众艺术馆、少年宫和艺术团体等部门从事音乐编辑、音乐教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