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修业年限: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掌握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机构、影视艺术文化公司、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社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拓展型、创新型的专业音乐人才。核心课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与合唱指挥、合奏与乐队指挥、舞台实践、基础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歌曲写作、和声学、钢琴即兴伴奏、曲式作品分析、形体与舞蹈等。就业方向:艺术表演团体(歌舞剧院、剧团)、艺术院校、中小学、群艺馆、青少年宫、传媒公司、培训机构等。